判決指出,傅男原本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擔任替代役,在去年底到台北市信義區某國中附近暗巷埋伏,在當天近晚間10時鎖定一名夜歸粉領族下手,趁機環抱、襲胸,將對方壓制在地,恫稱「我是通緝犯,不要考驗我的耐心,只要一下下就好,你想不想活命」。
被害人為求脫身,謊稱自己有愛滋病。傅男卻強行掐住被害人脖子,用手指性侵得逞。後來路人聽到被害人呼救聲,上前大聲制止,傅男隨即逃逸,被害人報警處理。
檢警根據監視器循線逮人,傅男坦承犯行,供稱自己有經濟壓力,曾想去找小姐,但因太貴而作罷。法官考量他有強盜、妨害性自主、性騷擾等前科,顯然惡習難改,判刑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