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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文創屆期未遷 北市開罰

中央社/ 2015.05.0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日電)台北市議員今天質詢指出,北市府要求台哥大和富邦需在今天之前遷出松菸文創大樓一層樓,卻屆期未改;台北市文化局長倪重華說,即日起按日處罰5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直至改善。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在議會質詢指出,松菸文創「假文創真商場」及權利金過低一事,依據文化局提供的鑑價資料,開發權利金應該是新台幣37億元到73億元之間。

不過,郝市府卻只要求13億元,不僅低估60億元;連營運權利金原本應以營收的0.5%計收,現在台北文創卻以租金收入的0.5%給北市府,和當初跟承諾市議會的50年至少3億元相差甚遠。

此外,文創大樓成為台哥大及富邦的營運總部,柯市府要求台哥大於今天前必須遷出一層樓,並在3年內全部遷出,但台北文創完全不當回事,且連權利金談判都完全不理會,她要求文化局不能退讓,更要求北市府將此案移送檢調。

倪重華備詢表示,專案小組與台北文創自1月起已陸續進行4次協商會議,並增訂協議書內容,包括台哥大所使用辦公空間第1年內先遷出1個樓層,3年內限期遷出。

另外,還有具體要求提高權利金,包括現有開發權利金送鑑價;營運權利金計算範圍僅台北文創,未包含誠品松菸店營業收入;調派容積土地租金等。

倪重華指出,台北文創4次協商都未能簽訂書面契約,協商無具體結果,有關台北文創未依限改善,文化局自即日起依契約內容開罰,按日處罰新台幣5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直至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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