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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設勞工董事 民團盼速修法

中央社/ 2015.05.0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日電)台灣工會大聯盟召集人張緒中今天表示,上市公司設勞工董事,對勞資關係有正面意義,希望朝野支持,讓制度早日實現。

張緒中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有關上市公司得依章程設置員工董事,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都沒反對,如果政府要照顧勞工,就該讓勞工進入董事會。

他說,公司設勞工董事可使公司治理透明化,進而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勞資可從權利分享、利潤分配到風險分擔共存共榮,具正面意義,希望立法院儘速通過。

與會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顏寬恒、黃昭順和提案修法的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許智傑到場支持。

草案新增已依證交法發行股票的公司,得依章程規定設置員工董事,但主管機關應視公司規模、股東結構、業務性質及其他必要情況,要求至少設置員工董事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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