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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30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8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28,000,000元。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38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公開承銷辦理詢價圈購後,依市場情況與主辦承銷商期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42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總額85%計2,380,000股,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 28條之1及本公司103年10月2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以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之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及發放日、股款繳納期間、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或因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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