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可於104年4月25日至6月1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 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服務電話,查詢其是否適用本項稅額試算服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納稅義務人同意稅額試算內容,請依據試算稅額的結果及下列管道確認申報: 繳稅案件:繳稅即完成申報。繳稅方式有現金、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6種。以較常見的繳稅方式而言,信用卡繳稅者,於取得發卡機構核發的授權號碼即完成申報,免將授權碼回報;利用存款帳戶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稅者,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登錄或填妥書面辦理回復確認;而現金繳稅者,則持附有條碼之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其應繳稅額在20,000元以下,也可以向統一(7-11)、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繳納稅款後只需妥善保管已蓋章之收據聯,免送交國稅局。
退稅案件:可採線上登錄或書面確認退稅方式,以完成申報;另外,選擇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繳退稅成功之納稅義務人本人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者,也可以利用電話語音(0800-000-321)辦理確認申報。 不繳不退案件:可採線上登錄、書面確認或電話語音確認申報。國稅局特別提醒,如果納稅義務人不同意通知書內容、欲增減免稅額、改採列舉扣除額或尚有其他來源所得、扣除額等應調整事項,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時,可使用憑證(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或利用本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103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出生年月日及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之查詢碼 ,於申報期限以前,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下載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於檢視無誤後,辦理結算申報。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