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4/292.公司名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為促進雙方經驗交流及友好,董事會通過與大陸中國人壽簽立參訪交流備忘錄。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8日金管保綜字第10310932270號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