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批評,囤房稅實施是為促使建商不要囤房,讓房屋市場更有效運作,也是讓建商降價銷售的關鍵契機,但北市府卻反其道而行,建商過去十幾年來賺得多,從租稅公平與負擔能力角度看,為其降稅真的合理?
柯文哲在出席交通會報受訪時表示,確實目前政策規劃是建商房屋建造完成、拿到使用執照後,一年內允許可調降房屋稅,將囤房稅起徵日期寬限一年,但若一年後仍賣不出去,就得「照章行事」,稅率調回3.6%。
柯文哲解釋,房子蓋好後不見得馬上賣得出去,因此一年內稅率可調降至2%,而新建屋蓋完後,就是要出售的商品,如果一年後賣不出去,還是會照章行事,視為是囤房,財政局這樣的決策考量合理合法。
同樣是學者的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學系教授花敬群則贊成北市作法,花敬群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建商手中房屋是存貨、不是因投機持有,不應等同於囤房,房屋價格應由市場內部產生,透過合理制度改革來調節,不認同藉囤房稅將建商打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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