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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聯: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增訂討論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8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 (國軍英雄館)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二、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告三、監察人查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承認事項:一、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二、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及選舉事項:一、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二、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選舉案三、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104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4年4月04日起至104年4月13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6號3樓),信封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前項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依本公司章程第16條之規定,改選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2名)、監察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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