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紹和:國軍各項採購案不得使用大陸製產品

軍聞社/
11 年前

(軍聞社記者李一豪臺北28日電)針對媒體報導「衡指所及國軍各大雷達站通信系統,使用中國大陸製造的電池」一事,國防部今日表示,經全面清查結果,國軍各雷達站及資電部所採購電池組,均未採用大陸製造的產品,相關質疑並非事實。

 針對資電部電池採購爭議案,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少將上午在記者會中指出,該案肇因於資電部採購計畫中未禁止大陸製電池,招標文件則書明不同意使用大陸製電池,因而衍生爭議,但該案在採購履約前,得標的唐士峰公司所提供電池均為義大利製,並非中國大陸製品。

 羅紹和少將表示,針對該案採購計畫文件及採購程序疏失,資電部已檢討議處承辦人,未來若有涉違法事證,將移法偵辦;此外,國軍各項採購案,以不得使用大陸製產品為原則,國防部將持續要求各單位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