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CSR合作創新局 臺灣企業轉型必經之路

中央社/
11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428 16:55:24)今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要求上市(櫃)食品業、餐飲業(營收超過50%者)、金融業、化學工業及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之公司於今年強制編製與揭露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無獨有偶,中國大陸新《環境法》正式施行,已揭露2015年將是中國CSR發展的指標性元年,它將不再只是政府的施政口號,而是全球企業發展的趨勢。面對此一浪潮臺灣企業該如何因應與面對?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CCIS)總經理張大為與資誠永續發展服務(股)公司(PwC Taiwan)朱竹元董事長,及大陸CSR專家-商道縱橫總經理郭沛源博士,一同於4/29(三)於台北金融研訓院舉辦的名人講堂「看見兩岸新希望 談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與合作」,分享CSR的推動心得與兩岸合作新契機。

推動CSR為臺灣企業轉型的必經之路

資誠永續發展服務(股)公司(PwC Taiwan)朱竹元董事長表示,臺灣強制特定產業編製CSR報告書只是一種手段,真正的目的是希望企業在追求經營獲利的同時,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中國大陸從2001年加入WTO開始推動CSR,隨著近年國際社會與產業鏈買主漸漸將企業資訊透明度、環保、人權、安全等列入貿易談判條件,中國大陸已經警覺到提升國家形象的重要性。所以中國從國企、央企開始帶頭由上而下一條鞭的貫徹執行企業社會責任,其影響力不可小覷。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CCIS)總經理張大為分析,目前臺灣上市櫃企業超過八成以上有涉中投資,若臺灣企業無法及時因應中國CSR相關法令,不但會危及在大陸的經營與社會觀感,一旦發生重大公安意外,即便在臺灣已經有良好的CSR作為,仍不免因觸犯中國CSR法規遭受裁罰,連帶影響到企業母體的生存,這從近年來台商在大陸層出不窮的意外可以看出台商經營的危機與風險,必須及早設定CSR策略,以降低在中國的營運風險。

中國CSR的三大趨勢 「價值、環保、集群式」

中國最早成立的CSR專業諮詢機構之一的商道縱橫總經理郭沛源分析2015年中國企業CSR十大趨勢,首要就是CSR不僅是企業的新常態,更將是創造價值的來源。企業將透過創新的模式塑造發展動力,創造企業與政府或民間團體的合作,應用於基礎建設或公益領域上。其次,企業環保壓力邁向新高。

2015年上路的新《環境法》,強調「按日連續處罰」,大幅提高企業的環境成本;同時在新法中,更出現了「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公益訴訟」等關鍵字,都將迫使企業加強重視環境友善議題。

第三大趨勢,就是「集群式責任」。過去中國推動CSR報告,以大型企業帶動供應鏈的方向為主;現在中國大陸有更多的園區,開始集中發布CSR報告書,並以園區管理者為主導,讓企業和社會之間共同建立交流平台。這種集群式責任的趨勢可能越來越明顯,臺灣企業想進入園區的產業聚落中,不能再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的規畫與執行。

兩岸推動CSR的第一步 編製CSR報告書

根據中國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CBCSD)估算,2006年中國大陸有發表CSR年報的企業只有19家,隨著2008年國資委的一聲令下,所有央企在2012年都編出了CSR報告書;2014年中國已有2240家企業都有發表CSR報告。

而臺灣在這方面的推動,顯然起步較晚。金管會今年才強制要求食品、石化、金融和資本額超過百億元以上餐飲等上市上櫃公司要以國際GRI的G4標準編列CSR報告,預估將有205家企業需要強制編製。

朱竹元表示,兩岸企業編製CSR報告書, 不只是為了配合政策,更重要的是為企業進行「總體檢」,從策略、流程、管理與人資等各面向,檢視是否有缺失與不足之處,防患於未然,而非在發生損害企業社會責任的事件後再來挽救。而且為了與國際接軌,歐美多數企業會選擇有良好CSR表現的企業成為策略合作夥伴,在兩岸企業積極朝國際化轉型的關鍵時刻,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是一條必經的道路。

訊息來源: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