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亭妃日前接獲檢舉,國防部資電作戰指揮部採購通信電池,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裁定違反禁用大陸製品規定;包括衡山指揮部、大漢山雷達站、大崗山雷達站以及空軍航管單位,都是使用了大陸製電池。
針對資電部電池採購爭議案,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本案肇因於資電部採購計畫未禁止大陸製電池,招標文件則書明不同意使用大陸製電池,因而衍生爭議。
羅紹和說,本案在採購履約前,得標的唐士峰公司所提供的電池均為義大利製,並非中國大陸製品。本案採購計畫文件及採購程序疏失,資電部已檢討議處承辦人,未來若有涉違法事證,將移法偵辦。
羅紹和強調,國軍各項採購案,原則不得使用大陸製產品,國防部將持續要求各單位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