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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要求修正中捷三方協議書 林佳龍:已展開協調

台灣好新聞/ 2015.04.27 00:00
記者曾志維/台中報導

臺中市議會27日由交通局進行「臺中捷運綠線工安事件檢討報告」,部分市議員認為契約中的三方協議不平等,臺中市政府「有責無權」,因此產成問題,建議全面檢討,建立權責相符的模式;市長林佳龍強調,市府已展開多次協調,目前已有進展。

交通部、臺北市政府與臺中市政府民國97年11月15日三方簽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純線建設計畫」建設與營運三方協議書,協議中明定捷運綠線由交通部主辦,台北市捷運局設計、施工及監造,臺中市政府負責土地取得及後續營運管理。

27日市議會曾朝榮、謝明源、范淞育、陳淑華、張廖萬堅、李天生、陳世凱、邱素貞、蔡雅玲、楊典忠、何敏誠等市議員逐一提出質詢。曾朝榮議員認為,臺中捷運綠線是「不平等條約」,根據循證民調公布調查,在1147位受訪者,62.8%同意三方協議不平等,市府應針對「三方協議書」全面展開檢討進行修正,建立權責相符的臺中市捷運綠線工程管理模式。

邱素貞、蔡雅玲、楊典忠等市議員則指出,依三方協議書,臺中是「有責無權」,交通部、北捷皆不用受臺中市政府的監督,發生事故,由臺中市政府承擔責任外,總統、行政院長未曾到臺中關心,這是「割地賠款」的協議。范淞育議員甚至要求市府重新議約。

陳淑樺議員則表示,中捷工安事件檢討報告要求北捷列席報告,仍沒有看到北捷相關人員列席,依三方協議書,北捷無須出席地方縣市議會備詢,這是很荒謬的事情,臺北市議會沒有審查捷運綠線相關預算,但北捷卻有執行預算的權利,臺中市編列部分預算,臺中市議會卻沒有監督機制。

她強調,市府必須面對問題,確保事情不會再度發生,她要求重啟三方協商,建立權責相符的捷運處理模式。

陳世凱議員則說,依三方協議精神,業主為交通部、執行單位是臺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負責土地取得及最後營運,今日業主及施工單位皆沒有在議會質詢現場,他質疑今天的質詢是「自己歡喜、自己爽!」呼籲「爭取臺中市的尊嚴」,要求北捷到市議會備詢。

張廖萬堅議員指出,中捷工安事件依三方協議,依各方覺得責任追討好像繞了一圈,不是直接發包,直接就能追究,所以可能覺得委屈,市府說明反而變成好像卸責。

林市長強調,他一定會承擔起最大責任,但必須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所以包括合約書等,市府必須說明,但這並不是作為不承擔責任的藉口,操之在己的一定會檢討改進,但在法律或合約上不足部分,也積極展開協調修正。

林市長表示,各界關心的三方協調書,市府與交通部、北捷已展開數次協調,也有一些進展。如果市議會做成決議,他會更有力量要求北捷更改或補充三方協議書。

經過一番討論,市會議決議,市府應針對三方協議書全面檢討,修正協議書內容,並送市議會審議,以建立權責相符的臺中市捷運綠線工程管理督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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