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4/272.公司名稱:九豪精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04/27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亭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鶯桃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