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飛寶動能: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發放暨上櫃買賣日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7 00:00
壹、依據一、本公司業經103年股東臨時會決議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28日 金管證發字第1030053248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並奉台北市政府104年03月13日府產業商字第1048163411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二、本公司辦理減資換發有價證券換股作業計劃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4年4月16日證櫃監字第10400088531號函,准予辦理股票全面換發作業,訂於104年05月08日(星期五)起上櫃買賣。三、於104年02月11日董事會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依櫃買中心核定計劃內容辦理換股作業。貳、公告事項一、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二、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1)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4,382,297股(含上櫃普通股7,882,297股及私募普通股56,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643,822,970元。(2)減少資本新台幣450,676,080元,銷除股份45,067,608股(含上櫃普通股5,517,608股及私募普通股39,5500,000股)。(3)本次換發之新股份為普通股19,314,689股(含上櫃普通股2,364,689股及私募普通股16,9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93,146,890元。三、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1)依「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700股,減資比率為70%,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04/23(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4/04/24至104/05/07(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04/27(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04/28至104/05/07(5)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票基準日:104/05/02(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04/05/08(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手續及地點:(1)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民國104年05月08日)起,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2)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俟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民國104年05月08日)後,應備妥舊股票、過戶轉讓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股票申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3)舊股票已送存集保戶股東,逕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櫃買賣日統一代辦換票,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4)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郵件專用信箱: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收件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與舊股票相同。七、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參、除另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