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4/272.公司名稱: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高雄地區從5月4日起,將進入第三階段限水(供5停2),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8.因應措施:針對水源不足問題,本公司高雄總廠擬以買水因應,以不影響生產為原則。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