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長黃健庭涉回扣案 拖7年僅輕判6個月

NOWnews/
11 年前
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台東縣長黃健庭曾涉嫌收取藥商回扣200多萬元,並協助向退輔會及衛生署等機構關說,通過藥品許可證或將藥品列為採購項目,將檢方起訴後全案審理7年,台北地院認為黃健庭沒有構成貪污罪,但違反商業會計法的「財報不實罪」,僅判刑1年,減刑為6個月,可易科罰金。

黃健庭因於2008年涉及藥商回扣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黃健庭利用職權為廠商進行遊說並收受賄賂,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刑十年,台中地院移轉管轄,檢方與黃健庭也不斷聲請調查證據,一審竟拖了7年。

台北地院24日下午4點開庭,法官認為黃健庭沒有構成貪污罪,但違反商業會計法的「財報不實罪」,僅判刑1年,減刑為6個月,可易科罰金。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表示,黃健庭雖然否認遊說、受賄、逃漏稅捐等犯行,但美時公司業務處長連香君坦承,黃健庭有幫助逃漏稅捐,加上多名證人、通訊監察譯文,都可證明黃健庭說詞與事實不符。

至於有無貪污,法官認為檢方所提供的證據不足,因此不符職務上收受賄絡及圖利,因此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