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打協議簽署6週年,法務部與陸委會24日上午在台北車站舉辦成果展,下午則舉行論壇,邀請陸委會副主委吳美紅暢談協議的簽署背景與實際效益。共打協議在2009年4月簽署時,吳美紅擔任陸委會法政處長,負責第一線談判工作。
吳美紅表示,兩岸自2008年以來已簽署21項協議,其中共打協議最特殊的地方,就在於內容涉及敏感的司法管轄權,但兩岸當時卻能將爭議放在一旁,務實處理有利民眾福祉的事項。吳美紅說:『(原音)它涉及到很高度的這種、譬如說司法管轄或各自公權力的行使,所以雙方在很務實的精神與原則底下,大家能把協議達成簽署。』
吳美紅指出,共打協議的另一項重要意義,是兩岸開始建立起一種「機關對機關、機制對機制」的管道,也就是兩邊官員可以面對面談判,拿起電話就能直接互相溝通聯繫的互動方式,吳美紅強調,兩岸關係能走到這一步,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