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新曄基於整體財務與成本效益考量,3月19日經其董事會決議,以新曄董事長吳木興個人為收購主體,並由董事長暨其他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承諾以每單位TDR 12.45元收購其在外流通之TDR。
今年5月12日新曄TDR最後交易日前,投資人除可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外,因該公司原股仍於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投資人也可自行向存託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惟投資人應注意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風險(例如:匯率及兌回手續費等)。
在5月13日之後,投資人可選擇於由存託機構依存託契約規定出售存託股份,並於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新曄TDR持有人;或自終止上市日起50日內(即自5月13日至7月1日止),投資人持證券存摺及原留印鑑,向原開設集保帳戶證券商填具收購申請書辦理應賣交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