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36歲的倪男於去年12月29日晚間7時,在基隆市暖暖區住家喝酒後,開著賓士車前往基隆廟口吃宵夜,返家途中行經南榮路58號前,先是連續擦撞停放在路旁停放的8輛汽車,隨後再追撞前方機車,林男和王女被拋摔在地,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
檢方表示,事發後,倪男隨即跑到對向車道,攔下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隔天凌晨1時許,前往住家逮人,凌晨3時許實施酒測,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4毫克。
由於當時倪男駕駛的賓士車上留有一張「台中市議會停車證」引起外界關注,台中市議會曾表示,肇事車輛的停車證雖為議會發出,但停車證僅供在台中市洽公停車使用,沒有違法違規的權利,議長林士昌也立即指示停止這張停車證的使用。
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和肇事逃逸罪,起訴倪男;至於車輛毀損部分,由於屬於告訴乃論,8名被害人都未提告,因此檢方另行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