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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聯電子:本公司為配合公司整體營運需求,擬於不超過美金18,000仟元的額度內間接投資中國大陸安徽省合肥市地區事業。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2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4/4/22至民國104/4/2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為配合公司整體營運需求,擬於不超過美金18,000仟元的額度內,計畫透過本公司100%持股之薩摩亞群閃有限公司(GLOBAL FLASH LIMITED),轉投資薩摩亞Core Storage Electronic (Samoa) Limited,間接在中國大陸安徽省合肥市投資設立合肥兆芯電子有限公司(名稱暫定)。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 不適用。交易總金額:不超過美金18,000仟元。(約新台幣569,7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合肥兆芯電子有限公司(名稱暫定)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不適用 (尚未設立)。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超過美金18,000仟元。(約新台幣569,7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從事SSD產品等快閃記憶體應用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服務之據點。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俟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方進行支付投資款項。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790,000元(新台幣23,006仟元)。本次投資尚未經投審會核准,若本次投資經投審會核准投資後,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8,790仟元(約新台幣592,706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1.96%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61%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59%。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79萬元。(約新台幣23,006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24%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1%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0.14%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5,635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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