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球/操縱比賽者重判 罰款入獄禁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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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廷瑋/綜合報導

藉操縱比賽獲得巨額利益的事件在足壇屢見不顯,發生在歐洲、南美洲甚至亞洲,遍布全球。而各國足協在處理牽涉其中的足壇相關人員,不管是球員、管理層或是裁判皆是以高額罰款加上終生不得從事、介入足球活動處理,當事人還得面臨政府判決法律上的刑責入獄1到10年不等。

單講亞洲,離我們不遠的南韓頂級聯賽-K聯盟就曾在2011年爆發大規模假球事件,全北現代汽車足球俱樂部中場鄭鍾寬家中畏罪自殺,兩次大規模調查共起訴超過30名足壇人士,24人入獄11個月到7年不等,8人涉入輕微處以罰款。

2011年土耳其超聯、希臘超聯同樣也爆發假球事件,而足協多是以「零容忍政策」作為處理類似事件的第一準則,多位高層鋃鐺入獄、足壇生涯告終,所屬俱樂部遭到扣積分、降級則是基本配備。

但是你發現了嗎?上述的例子中沒有任何一個是足協內部人士涉嫌操縱比賽結果,因為各國足協皆是打擊、嚇止、預防假球事件發生的最後一道防線,曾任歐洲足協主席的Michel Platini就曾說過:「如果我們讓假球繼續滲透,足球有一天會死去。」

FIFA主席Sepp Blatter認為:「操縱比賽的事件是跨界、多國發生,是無法根除的問題,只能盡力最小化。」,說得沒錯,而在台灣這塊尚無本土職業聯賽的足球沙漠上,要解決假球問題遠比歐洲、南美洲容易得多。

台灣這一年多來透過巴西世界盃、俄羅斯世界盃資格賽漸漸興盛的足球風氣才在萌芽階段就遭到如此重大指控,足協、政府的處理態度必須向國際看齊,杜絕國內足壇再有類似指控出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