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4/212.公司名稱: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3月申報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更正前未沖銷契約公允價值:23308仟元更正後未沖銷契約公允價值:-18仟元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更正104年3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