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三法條文中分別明定企業應在章程規定提撥定額或一定比率年度盈餘,作為員工酬勞;勞資雙方可共同訂立「利潤分享計畫書」,並於次一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前實施等,工商團體批評此舉干預企業運作,並疾呼立法院踩煞車。
立法院長王金平23日將再度召集朝野協商,若能達成修法共識,加薪三法將有機會於24日院會再度闖關。
加薪三法條文中分別明定企業應在章程規定提撥定額或一定比率年度盈餘,作為員工酬勞;勞資雙方可共同訂立「利潤分享計畫書」,並於次一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前實施等,工商團體批評此舉干預企業運作,並疾呼立法院踩煞車。
立法院長王金平23日將再度召集朝野協商,若能達成修法共識,加薪三法將有機會於24日院會再度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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