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高瑜獲刑 國際媒體人權組織怒

中央社/ 2015.04.18 00:00
(中央社台北18日電)中國大陸知名資深媒體人高瑜遭官方以洩密罪判刑7年,引起國際媒體及人權組織撻伐,其中德國之聲更因此將中斷與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文化技術合作談判。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71歲的高瑜曾是德國之聲的自由撰稿人。德國之聲台長林柏格(Peter Limbourg)17日表示,作為對高瑜案件強硬判決的回應,德國之聲將中斷和中國中央電視台就文化領域技術合作舉行的談判。

總部設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則發表聲明說,「中國國家機密是一部措辭含糊和主觀的法律,常用來壓制活動人士的言論自由,高瑜是這一法律的受害者。」

在香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社會民主連線及公民黨的代表先後到中國大陸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門外抗議,要求釋放高瑜,批評北京當局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一審宣判,以「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高瑜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高瑜委任律師尚寶軍表示,高瑜將會上訴。

高瑜被控非法獲取中共中央辦公廳2013年下發大陸各大專院校的9號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裡存在的問題」,也就是俗稱的「七不講」機密文件,提供給明鏡新聞網刊登。

2014年11月,本案在閉門情況下開審,法庭未立即宣判。高瑜委任律師莫少平說,高瑜在庭上否認公訴機關指控,表示並未非法向境外洩漏國家秘密文件。

高瑜過去26年間多次入獄。其中1989年6月3日,因支持天安門民主運動被捕,約1年後獲釋。

職業生涯中,高瑜曾多次獲得國際組織獎項,包括1995年5月獲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頒發「自由金筆獎」,1997年獲無國界記者新聞獎及2006年第二次獲得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的「新聞勇氣獎」。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