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RCA汙染案 判賠員工5.6億元

NOWnews/
11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纏訟10多年,台北地方法院今(17)日判決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等公司應賠償5億60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本案號稱是台灣史上最嚴重的工殤事件。員工自救會指控,1992年RCA公司關閉桃園廠後,超過200名員工陸續罹患肝癌、肺癌等職業性癌症過世,被害人及家屬提起訴訟,向RCA及後續接手RCA的美商奇異公司求償2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