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4/16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04月16日召開第三屆第9次董事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4年04月16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民國一O三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案。(2)通過本公司民國一O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案。(4)通過本公司董事補選案。(5)通過本公司一O四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權及提名權之時間及地點案。(6)通過更新本公司一O四年股東常會議程案。(7)通過提請股東會解除本公司補選後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8)通過提報股東會本公司一O四年自結報表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1/2案。(9)通過辦理本公司一O四年現金增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