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持續稽查轄內「原宜貿易有限公司」玫瑰花產品流向,今再追回881.6公斤,總計回收封存3381.6公斤。
業者於103年8月7日自伊朗進口玫瑰花產品計4500公斤,經苗栗縣衛生局於英國藍苗栗市中正店抽驗,檢出殘留農藥。
進口販售產品原料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至2億元罰鍰。並依照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若仍販售案內玫瑰花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罰鍰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轉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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