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OLED研究團隊、社團、台大醫院醫生、國泰醫院醫生等各界,16日聯合呼籲社會大眾,小心使用電視、電腦、平板等3C產品,嚴正看待讀書、居家、路燈的照明光源,以遠離癌症與眼睛傷害;並呼籲政府與立法當局,積極推動相關產品的『光源成分(光譜)標示』,以全面照護民眾的健康與知的權利。
清大OLED團隊周卓煇教授表示,去年(2014),全球醫學與科學排名第一的「臨床醫師癌症期刊」報導,就像長期陽光曝曬容易罹患皮膚癌、長期抽菸容易罹患肺癌一樣,現代世界的「電力照明」,可以用來解釋為何經濟已開發地區婦女容易罹患乳癌!而積極的因應之道便是,『慎選光源』與『使用無藍害照明技術』。
周教授指出,根據計算,使用傳統白熾燈泡(2500K)台燈看書的時候,連續一個小時(53分鐘),就有可能造成視網膜不可修補的傷害;若是改成白色(色溫接近6000K)的螢光燈或LED燈時,約略13到15分鐘,就可能造成同樣的傷害;也就是說,這些白光對眼睛的傷害潛力,是傳統燈泡的4倍;相反的,使用一樣明亮(500勒克斯)的蠟燭光,或是類燭光OLED(1900K),則比傳統燈泡安全3倍,比白色螢光或LED燈安全12倍,至少要2個半小時的照射,才會引起類似的「藍光傷害(blue hazard)」,而這正是清大發展無藍害『類燭光OLED』的目的。
「雪上加霜的是,不只傷害眼睛,入夜之後使用過多的藍光,也會引發短期失眠、長期罹癌的風險。」周教授舉例說明,白色日光燈或LED燈,它們抑制褪黑激素的敏感度,是傳統燈泡的2到3倍!在一般的居家照度下,100勒克斯或8根蠟燭,白光日光燈(5700K)與LED燈(6100K),只要13到16分鐘,就會減少50%『褪黑激素』的分泌;抑制等量的『褪黑激素』,一樣亮的傳統燈泡則要33到39分鐘,比起白光安全2到3倍;一樣亮的燭光則是66分鐘,比起白光安全4到5倍;至於不含深藍光的類燭光OLED,則是8到10倍的安全!
周卓煇教授與擬參選下屆立委的新竹市議員鄭正鈐以及「除光害抗乳癌」相關志工一致呼籲有關行政單位與立法單位,為善不落人後,除惡務盡,及早因應,推動、制定「光害防制」的相關法令!強調最簡單而毫無爭議的作為,是規範顯示與照明業者,在出售相關光源產品時,須在產品上清楚標示其「光源成分(光譜)」與「色溫」等等,以使消費大眾,能清楚知道:「自己究竟用的是什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