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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蓋社會住宅 要定了豐原都更案國有土地

台灣好新聞/ 2015.04.15 00:00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台中市長林佳龍興建社會住宅找地,腦筋動到豐原火車站東側都市更新案國有土地,外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希望該土地蓋辦公廳舍而不同意興辦社會住宅,有意另提豐原其他9塊地交換。但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澄清國財署並未提供,並強調該都更案臨近火車站,且符合中央訂定的社會住宅理念,也就是說林佳龍還是要這塊地來蓋社會住宅。

豐原火車站東側都更案總面積0.38公頃,國產署與鐵管局占地約77%,有媒體報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因規劃作為移民署、勞動部辦公廳舍,而不同意釋出其持有之土地讓市府興辦社會住宅,同時也宣稱該署已在豐原其他地區提供市府9塊土地,可興辦社會住宅。

對此,市府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澄清,市府目前於豐原安康段、豐南段推動的2件社會住宅興辦案,所用土地皆為市府所有土地,國財署在豐原地區並未提供任何土地給市府興辦社會住宅。

王俊傑說,此都更案土地鄰近豐原火車站,交通便捷,符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社會住宅的理念,且內政部去年已有函示,各機關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或聯合開後分回的房地,應優先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因此,為求最大公共利益,市府會持續與國有財產署溝通。

王俊傑表示,豐原都更案總面積0.38公頃,國產署與鐵管局占地約77%,初步規劃作為移民署、勞動部辦公廳舍。市長林佳龍已指示都發局持續與國財署溝通,不要堅持該案土地作為中央辦公廳舍,而應優先考量供市府作為社會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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