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邱淑媞指出,自2009年擴大辦理四癌篩檢,包括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乳癌。依最新癌症登記報告顯示,2012年癌症新發人數是9萬6694人,發生人數增加4012人。
邱淑媞說,參與四癌篩檢量每年增加,且透過篩檢更能及早發現、及早治療。0-1期的子宮頸癌中,有97%是篩檢個案,平均四癌篩檢個案有7成以上是早期,且早期的5年存活率達7成以上。
民眾對癌症的迷思是「沒有症狀為什麼要檢查?」,邱淑媞提醒,篩檢可早期發現癌症或其癌前病變,經治療後可以降低死亡率外,還可以阻斷癌前病變進展為癌症。
公費篩檢適用條件是「乳房X光攝影檢查」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的婦女,每2年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建議30歲以上婦女,每3年接受1次。
「糞便潛血檢查」是50歲至未滿75歲民眾,每2年1次。「口腔黏膜檢查」是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