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4/132.公司名稱: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 (1)為配合本公司營運所需,註銷本公司於台北巿中山區設立之辦事 處「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營業所」 (2)該註銷案業已向台北國稅局中南稽徵辦理完成 (3)其餘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據法令及市場狀況全權處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