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中指出,林女於民國100年12月在網路上認識邢男,兩人透過網路聊得很投機,在雙方尚未見面時,林女就陸續以錢包遺失、籌辦舞展要買相關物品等理由,向邢男借款111萬5000元。
邢男在幾個月後要求雙方見面,後來向林女表明不想繼續交往,並希望索回借款。幾天後林女先在電話中向邢男表示心情不佳,想要自殺;隔天再假冒王姓女子名義發簡訊給邢男,自稱是林女的表妹,指林女服用安眠藥自殺被送醫急救,需要住院費用10多萬元。
邢男誤以為是要索回借款造成林女想不開,匯款到對方指定帳戶。但林女在隔天竟又假冒另一名友人名義傳簡訊給邢男,指林女已經死亡,再捏造各種理由,再陸續向邢男詐得301萬6000元。
邢男後來發覺有異,報警處理才揭穿騙局。台南地檢署偵結後,今天以詐欺罪對林姓女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