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具3年以上相關經驗
文化部表對1111職場新聞網示,該職缺必須負責籌劃及辦理有關流行音樂參與國際音樂節等行銷展演活動、流行音樂產製發展及流行音樂獎補助等事項,因此條件除了要求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外,同時需具有處理流行音樂或文化創意產業事務至少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尤曾任職公務機關為佳。另外,也需要具備撰擬計畫、籌劃與執行大型活動、媒體新聞聯繫、撰擬新聞稿等工作能力。
月薪45K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7日止。此職缺為一年一聘約聘職,月薪資45K。意者請備含500字自傳在內的履歷表、作品及相關證明文件,在期限內郵寄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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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1111人力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