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4/102.公司名稱: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無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第四季關係人交易之進貨及應付款自結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達20%以上,說明如下:進貨,會計師查核數與自結數差異48,212千元;應付款項,會計師查核數與自結數差異13,038千元,係會計師查核時增列關係人所致。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差異原因並發布重大訊息。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