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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熠電子:本公司董事長個人訴訟案件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10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董事長高英昶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文書案號:104年度審簡字第84號2.事實發生日:104/04/0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高英昶先生於95年7月至99年5月間因擔任豪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期間於97年因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提起公訴,判決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4.處理過程:本案當事人對於判決內容不再提起上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當事人所涉案件並非關執行公司業務之個人涉訟情事,其法律效果不及公司,並未對公司之營運及業務運作造成任何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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