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訴訟案是由提倡資料保護的奧地利律師施倫斯(Max Schrems)所主導,著重於臉書蒐集和傳送資料的方式。
施倫斯向臉書的歐洲總部提起訴訟,該總部負責美國和加拿大以外的所有客戶事宜。
臉書不願對這件訴訟案置評。
這件訴訟案的訴狀主張,臉書監控用戶「按讚」的網路行為,此舉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
施倫斯希望終止這樣的「大規模監控」,並宣稱臉書與Prism合作,這是2007年由美國國家安全局成立的監控系統。
這件訴訟案也提出了約每人500歐元(539美元)的賠償金額。
這項訴訟案是由提倡資料保護的奧地利律師施倫斯(Max Schrems)所主導,著重於臉書蒐集和傳送資料的方式。
施倫斯向臉書的歐洲總部提起訴訟,該總部負責美國和加拿大以外的所有客戶事宜。
臉書不願對這件訴訟案置評。
這件訴訟案的訴狀主張,臉書監控用戶「按讚」的網路行為,此舉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
施倫斯希望終止這樣的「大規模監控」,並宣稱臉書與Prism合作,這是2007年由美國國家安全局成立的監控系統。
這件訴訟案也提出了約每人500歐元(539美元)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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