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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世界潮流! 18歲可以投票 立法院朝野有共識 初審通過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4.08 00:00
公民投票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今(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民投票法第7條修正草案時,獲得朝野共識,今天初審通過。未來三讀通過之後,年滿18歲的國民即可投票。

對於降低投票年齡,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表示「立意良善」,行政院並不反對,但因目前朝野也在討論修憲把公職選舉投票年齡降至18歲,或許可讓修法與修憲共同進行,但亦尊重立法院。

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則說,公投年齡降至18歲,其他滿18歲就代表成年的相關修法也要一併推動。

18歲就可以投票權,已是全世界的趨勢,歐美國家在1970年代就陸續將投票年齡降至18歲。亞洲方面,日本去年也跟進,修法讓18歲就具有投票權,南韓則降至1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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