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息新臺幣100,261,34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分派員工現金紅利100,262元。擬議分派之員工現金紅利較103年度帳上估列數多1,194元,該差異係因會計估計變動所致,將列為104年度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