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救護車、消防車等救災車緊急出動執行任務時,有時會遭到部分汽車駕駛人尾隨在後或阻擋通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8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針對駕駛人這種行徑裁處新台幣3,600元並吊銷執照。召集委員楊麗環說:『(原音)那其中第11項就是說你聽到消防車啦、救護車啦、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啦、毒性化學災害事故應變車的警號聲,你還緊隨在後或者是不讓路的時候,處汽車人新台幣3,600並吊銷執照,這個是最重的。』
另外,這次修法也針對部分行人在火車通過前擅闖平交道的行為,將原來的1,200元罰鍰提高到2,400元,並擴大到所有平交道都適用,希望藉此減少鐵路平交道意外事故頻傳的現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逕付二讀,無須朝野協商,楊麗環期盼能在立法院本會期三讀通過,儘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