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進士表示,鑒於現行對於行人闖越平交道的罰則,與汽、機車的罰則相比顯然過輕,未符比例原則,並未達到嚇阻之效,因此提案提高罰則。
初審通過條文明訂,行人若不遵守看守人員的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平交道;又或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的平交道,不依規定停、看、聽,逕行通過,可處2400元罰鍰。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進士表示,鑒於現行對於行人闖越平交道的罰則,與汽、機車的罰則相比顯然過輕,未符比例原則,並未達到嚇阻之效,因此提案提高罰則。
初審通過條文明訂,行人若不遵守看守人員的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平交道;又或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的平交道,不依規定停、看、聽,逕行通過,可處2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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