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款1.聲請或收到法院通知書日期:104/04/072.法院名稱、發文日期及發文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3月30日、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3.公司名稱及與公司關係: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無,64.87%5.聲請人或重整人: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6.聲請或通知書內容:通知書內容:本公司之子公司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及聲請補充緊急處分,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整聲字第1號民事裁定內容如下: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7.負債總額:新台幣14,308,016仟元(103年12月31日財報)。8.處理過程: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聲字第1號民事於104年3月30日裁定辦理。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