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公布 4/7為言論自由日

中央社/
11 年前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7日電)屏東縣長潘孟安宣布4月7日訂定為「屏東言論自由日」,這是繼台南市,宜蘭縣之後,全國第3個響應跟進的縣市。

屏東縣政府表示,由於鄭南榕是發起全台第1場二二八事件平反活動的民主鬥士,他的犧牲、奉獻,開啟台灣言論自由的新頁,更成為後來台灣民主運動的一股重要力量,潘孟安期待南北縣市的相互呼應,各縣市都能實施言論自由日,並由中央制定為國定言論自由日。

縣政府表示,期待透過訂定言論自由日,喚起民眾珍惜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大家共同參與社會公共議題,延續傳承台灣民主與自由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