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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媒體人 大馬律師公會譴責

中央社/ 2015.04.03 00:00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3日專電)馬來西亞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抨擊大馬警方在兩天內以觸犯煽動法逮捕5名媒體負責人的做法無理且不合邏輯,並促請警方應尊重法治,停止濫用調查權力去恐嚇與騷擾國民。

聲明指出,警方以煽動法令4(1)條文和通訊及多媒體法令233條文下令逮捕5名媒體人是不合理的,因為若懷疑新聞報導錯誤,應要求媒體刊登更正或澄清,甚至下令撤除新聞,而不須動用逮捕、扣留過夜和申請延扣令程序。

同時,由於「馬來西亞局內人」(The Malaysia Insider)清楚列明撰稿人,律師公會認為警方只需根據該新聞內容、撰稿人意圖或事情真相去調查是否有無觸法,而且警方輕易就能獲得有關煽動文章,無須特意上門搜索「馬來西亞局內人」辦公室,並沒收職員的財產。

律師公會強調,若突擊搜索和沒收行為是另有所圖,那警方這種惡意行為只會讓國民反感,警方應停止這種壓迫和恐嚇行為,以免嚴重影響大馬的新聞自由與人身安全。

由於「馬來西亞局內人」1篇關於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拒絕依刑法建議的新聞惹出爭議,大馬警方在3月30日及31日分別逮捕5名相關媒體負責人,引起大馬反對派與不少民眾強烈抗議,但大馬內政部長阿末扎希否認這是政府打壓新聞自由的手段,僅表示「這是警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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