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檢方查到誼興公司將工業碳酸鎂、工業碳酸鈣,分別出售給進興製粉等食品業者製成調味粉,以及人生製藥代工製造鄭杏泰胃達樂、凌宇化咳散。今天據食品藥物管理署了解,誼興的上游「允成」也直接出售工業碳酸鎂給強生、衛達兩家製藥廠。
監委指出,監察院長期關切並於民國98年專案調查研究「食品用添加物安全管制與規範」案的問題,即明確指出衛生署宜與經濟部工業局共同對化工原料行等源頭進行稽查及管理,但仍發生非法摻用工業用碳酸鎂危害民眾食用安全的事情。
監委表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自104年起台灣製藥廠皆須符合PIC/S GMP標準,以確保藥物品質,但實施以來,竟發生新通過認證的人生、強生、衛達製藥廠及原先通過cGMP認證之正長生、木村製藥廠,仍違規使用工業用碳酸鎂(鈣)製造販賣胃散、化咳散等藥物,顯示國內食品、藥物管理與工業用原料之管控制度均有重大缺漏。
監委說,以工業用碳酸鎂(鈣)非法摻入食品、藥物當中,除有食品添加物攙偽假冒與標示不實問題外,更須釐清工業原料為何非法流用到藥物主成分中,食藥署是否確依現行PICS/GMP規範「原物料進廠時需經逐批檢驗,檢驗合格始得用於製造」落實加以查核。
監委也關心食藥署如何協同相關主管機關有效管控工業用原料,以及國內食品、藥物管理制度現存缺漏問題。另外也將查明地方衛生局通報食藥署過程有無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