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長劉火欽表示,為鼓勵藝文創作並積極發掘與培養文學新秀,特別獎勵內容精湛、文風純樸,具有閱讀價值的作品,藉以推廣本縣文學閱讀風氣,讓文學向下扎根往上茁壯成長,提昇文學創作水平,帶動本縣人文氣息、浸潤心靈。
縣長 徐耀昌也希望透過此機會,點燃文藝創作之薪火傳承與保存在地文學史料,並能深化苗栗文學資產內涵,為苗栗開拓一個思考探索的領域,也引燃縣民對文學的創作與啟發書寫靈感,並使苗栗縣成為一個人人徜徉書海、愛閱讀且勇於嘗試創作的書香大縣市。
獎勵辦法﹕
凡經入選作品,「資深作家文集」、「兒童文學創作」、「母語文學創作」三大類別每件贈送稿酬2萬元整,「文學家作品集」每件贈送稿酬1萬元,出版後並贈送作家該出版品200(冊);擇期辦理新書發表會與「創作書坊與作家有約」講座活動。
簡章索取﹕
1.請至苗栗縣政府網站﹕http//www.miaoli.gov tw下載
2.請至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http//lib.miaoli.gov tw下載
3.苗栗縣立圖書館一樓服務台或電話﹕037-350952 洪先生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