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為更有效嚇阻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行為,已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法定刑,分別提高至7年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正條文業於104年2月4日公布施行。另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之「緝毒督導小組」督導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緝毒執行小組」,指揮轄區之司法警察,協調各縣(市)教育局(處)與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每年進行全國校園不定期同步掃毒行動。
經統計,103年度全國查獲各級毒品總重4,339.5公斤,為歷年新高,其中查獲來自大陸地區之愷他命高達3,000公斤,為兩岸共同打擊毒品犯罪史上,查獲毒品數量最多之數量,有效遏止毒品流入市面,避免青少年遭受毒害。法務部仍將積極推動反毒工作,並持續關注校園毒品問題,適時訂定最佳防制毒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