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柯辦員工彭盛韶及通信業者吳德義,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柯文哲辦公室去年11月4日找通信業者,前往位於台北巿建國南路辦公室所在大樓,檢查是否遭到竊聽,發現俗稱「 老鼠尾」的巿話跨接器,懷疑遭到竊聽,於是報警處理 。
檢警查出,當天前往大樓施工的祝姓電信業者未看到巿話跨接器,而受柯文哲辦公室委託到大樓檢查是否遭竊聽的林姓、吳姓男子離開後,老鼠尾才出現。
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違反選罷法等罪偵辦,將吳、林、彭列為被告,協請刑事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鑑識科測謊股專業員警安排吳、林、彭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