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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全:補充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新增發行價格、代收股款及專戶存儲價款機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01 00: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10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500,000仟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10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04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2. 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3. C110010飲料製造業。4. C102010乳品製造業。5.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6. 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7. F206030模具零售業。8. F206010五金零售業。9. 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10. 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11. CA02060金屬容器製造業。12. C801100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13. C701010印刷業。14. C805020塑膠膜、袋製造業。15. C805030塑膠日用品製造業。16. CC01090電池製造業。17.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8. F401010國際貿易業。19. F102030菸酒批發業。20. F102040飲料批發業。21. F401171酒類輸入業。22. 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23. 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24. F299990其他零售業。25. CA01990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26. CZ99990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27. IZ06010理貨包裝業。28.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製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000元,分為35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2,598,478,790元,分為259,847,879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二路6號。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58年6月16日訂立,第40次修正於民國102年6月19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為三年。七、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預計發行新股5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合計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實際發行價格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於訂價日與證券承銷商議定後,擬訂為新台幣52元,合計預計總募集金額計新台幣貳拾陸億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數10%,計5,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10%,計5,000仟股擬委託承銷商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即40,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每1,000股得認購153.936219股;所有不足購認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3.本次現金增資將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辦理上市掛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本次現金增資如嗣後因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於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前行使轉換權,致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普通股數有所增加者,致本次現金增資認股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依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認股率。在停止轉換日前因轉換公司債之執行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擬授權董事長辦理認股比率變更事宜。5.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檔案,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6.有關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細節。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000元,分為350,000 仟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3,098,478,790元,分為309,847,879股。九、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十、主辦承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十三、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04年4月17日至104年4月23日。十四、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中分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台中分行、元大商業銀行(股)公司台中分行。十五、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一)陳列處所:依規定方式函送相關單位外,另陳列於本公司以供查閱。(二)分送方式: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辦理。(三)索取方式:親臨本公司索取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檔案。(http://mops.twse.com.tw)十七、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售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淮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十八、茲定104年4月1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4月12日至104年4月16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04年4月10日。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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