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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調降 平均降幅7.34%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資訊揭露專區」4月1日起與新電價同步上路

大成報/ 2015.03.31 00:00
【本報訊】104年上半年電價調整方案自04/01日起正式上路,本次新電價係由台電公司依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104年3月20日決議之平均降幅與調整原則及經經濟部核定,已於3月27日公告調整後各類用電電價表。經濟部指出,本次電價調整各類用戶的調降幅度均約為7.34%左右;為充分揭露審議會審議決議及台電公司各項成本、價格與經營資訊等內容,已於經濟部及能源局首頁建置「電價費率審議資訊揭露專區」,歡迎所有民眾上網檢視。

經濟部說明,本次電價調降主要係反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調降原則著重於妥善照顧民生、節能減碳及穩定物價。因此,住宅及小商店用電量330度以下的調降幅度最高,住宅用電量1001度以上及小商店用電量1501度以上則不調整;工商業用電則以使用者付費與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為原則。整體而言,用電越省的降幅越大,用電越多的降幅越小,以合理反映成本,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與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並引導用戶改變用電習慣,進而達成節能目標。

經濟部表示,為遵照立法院決議,讓電價資訊透明公開,並由全民共同監督電價成本,特別建置「電價費率審議資訊揭露專區」,供所有民眾查詢檢視,該專區內容區分為「電價費率審議會」、「台電公司資料」、「電價相關資訊」、「新聞稿區」及「友善連結」等五大區塊,內容包括審議會會議紀錄與決議、台電公司各項成本及經營資訊,如:燃料採購情形、輸配電及營運成本費用資訊,及電價表等。

經濟部指出,新電價公式及調整機制將持續運作及檢討,透過電價費率審議會公平透明的審議,就新電價計算公式中各項成本進行定期檢討,並透過資訊揭露專區充分揭露相關資訊,期可有效監督及審議台電公司經營績效及電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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