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磐儀:廢止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2月3日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31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不適用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不適用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適用5.得私募額度:不適用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不適用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不適用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不適用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11.參考價格:不適用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原於民國103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辦理私募乙案,並通過該次私募每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惟日前因考量市場價格波動之因素,因此於104年2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104年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為訂定依據。2、惟近日洽詢之應募人已符合103年12月1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辦理私募之訂價相關規定,因此擬廢止104年2月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104年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